出自: 首页 > 医宗金鉴 > 外科卷下 > 肉刺
【方歌】肉刺证由缠脚生,或着窄鞋远路行,步履艰难疼痛甚, 玉簪根捣贴涂灵。
【注】此证生在脚指,形如鸡眼,故俗名鸡眼。根陷肉里,顶 起硬凸,疼痛步履不得。或因缠脚,或着窄鞋远行,皆 可生之。法宜贴加味太乙膏滋润之,或用紫玉簪花根, 捣烂贴涂,以油纸盖之。又地骨皮、红花等分研细,香 油调敷俱效。 方剂:加味太乙膏(见溃疡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