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辨脉法

平脉法

伤寒例

辨痉湿暍脉证

辨不可发汗病脉证并治

张仲景原序

出自: 首页   >   伤寒论   >   辨阳明病脉证并治法   >   第245条

脉阳微而汗出少者,为自和也;汗出多者,为太过。阳脉实,因发其汗,出多者,亦为太过。太过为阳绝于里,亡津液,大便因鞭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