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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象短脉涩小,首尾俱俯;中间突起,不能满部。

主病短主不及,为气虚症。

短居左寸,心神不定。

短见右寸,肺虚头痛。

短在左关,肝气有伤。

短在右关,膈间为殃。

左尺见短,少腹必疼。

右尺见短,真火不隆。

【按】短之为象,两头沉下,而中间独浮也。

在时为秋,在人为肺。

肺应秋金,天地之气,至是而收敛,人身一小天地,故畜缩之象相应,而短脉见也。

《内经》曰∶“短则气病。”盖以气属阳,主乎充沛,若短脉独见,气衰之确兆也。

然肺为主气之脏,偏与短脉相应,则又何以说也。

《素问》曰∶“肺之平脉,厌厌聂聂,如落榆荚。”则短中自有和缓之象,气仍治也。

若短而沉且涩,而谓气不病可乎!高阳生以短脉为中间有,两头无,为不及本位。

尝衷之以至理,而知其说不能无弊也。

盖脉以贯通为义,一息不运,则机缄穷,一毫不续,则穹壤判,岂有断绝不通之理哉!假使上不贯通,则为阳绝,下不贯通,则为阴绝,俱为必死之脉矣。

戴同父亦悟及此,而云短脉只宜见于尺寸,若关中见短,是上不通寸,下不通尺,为阴阳绝脉而必死。

据同父之说,极为有见。

然尺与寸可短,依然落于阴绝阳绝矣,非两头断绝也。

特两头俯而沉下,中间突而浮起,仍自贯通者也。

叔和云∶“应指而回,不能满部”,亦非短脉之合论也。

李时珍曰∶“长脉属肝,宜于春;短脉属肺,宜于秋。

但诊肺肝,则长短自见。”故知非其时、非其部,即为病脉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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